哈尔滨阿城区金紫邑小区业主入住十余年难办证,联名反映相关部门履职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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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阿城区金紫邑小区业主入住十余年难办证,联名反映相关部门履职不力
    2026-06-07    浏览量:182161
  哈尔滨阿城区金紫邑小区业主入住十余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联名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业主称,相关政策明确、项目手续齐全、配套用房已另行安置,质疑存在 “选择性执行” 情况。
  据悉,哈尔滨市阿城区金紫邑小区 D5 至 D8 栋及部分附属用房业主,联名向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递交反映材料,反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规划局等部门多年未落实省、区多级政策文件及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导致无过错业主入住十余年仍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业主代表关宗志、张萍、苏丽等人介绍,金紫邑小区于 2013 年底竣工,系阿城区政府认定的老旧住宅产权登记重点解决项目。此次涉及无法办证的房屋为 D5、D6、D7、D8 四栋及附属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3974.55 平方米。其中部分房屋原规划为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泵房等配套公建。业主表示,目前上述配套用房已在小区内全部另行安置,公共服务功能正常运行,原配套用房实际已转为可对外销售房产;业主均为合法购买并足额付清房款,已实际入住十余年,购房及入住全过程中不存在过错。
  “我 2015 年买的房,全款交清,一住就是十来年。现在文件明明说了可以按现状登记,开发商也把所有手续都跑完了,可证就是办不下来。” 业主张萍说。
  反映材料详细列明开发商已履行的相关义务:2014 年 5 月,阿城区政府第二十三次会议纪要明确该小区 “按历史遗留问题以会签形式办理房照”;2016 年,开发商补缴超建部分土地出让金 20.6 万元,并缴纳超建罚款;2017 年,取得规划、土地、房产等多部门会签文件,且全部单位均已加盖公章,房产部门亦完成测绘备案。业主认为,所有办证前置条件均已满足。
  业主提供的多份政府文件显示,省委办公厅 2017 年 35 号文明确:“对已入住确实无法补办手续的,由各相关单位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采取现状登记。” 阿城区政府第十八次会议纪要明确:“会签单位无明确同意意见或仅提问题未签具体意见,加盖公章即视为同意会签。” 第七十五次会议纪要要求:“各项目测量以房地部门测量单位结果为准。”业主据此认为,政策清晰,应为业主办理 “现状登记”,会签效力、测绘结果均应得到认可。
  但业主反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规划局等部门在办证最后环节,多次以规划核实等理由推诿,未落实上述文件及纪要精神,也未认可已完成的多部门会签及测绘备案,未遵循 “老百姓无过错原则”。 反映材料还提到,在同一会议纪要政策框架下,王长胜食品厂、八中职工住宅楼 6 号楼等历史遗留项目均已办结,唯独金紫邑小区问题长期搁置,业主质疑存在选择性执行与不公对待。
  多年来,业主向开发商、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局及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未果,最终选择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反映。材料请求纪委监委:依法核查相关部门未落实政策文件、履职不力的问题;对未按文件、纪要、会签意见落实的行为开展调查问责;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省、区政策,尽快按现状为上述楼栋及附房全体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截至发稿,多次尝试联系阿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区规划局,尚未收到回应。本站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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