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邮储行分支行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天津金融监管局连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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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邮储行分支行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天津金融监管局连开罚单
    2026-06-09    浏览量:2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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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信息信息显示,在天津的包括农行、邮储行多个主体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

  日前受到处罚的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宾馆南道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及相关责任人。

  其中农行天津宾馆南道支行因“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支行罚款40万元、对苏扬薇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该分行罚款60万元,对乔鹏警告处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因“向不符合条件固定资产项目发放贷款”,该分行罚款30万元,对崔健警告。

  

1.贷款"三查"不尽职

 

  贷款"三查"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是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的核心制度。

常见表现形式

• 贷前调查不尽职:未实地走访核实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报表造假未识别、未核实担保物真实权属和价值(如虚高评估抵押物)、默许或参与"顶名贷款""假合作社骗贷"。

• 贷时审查走过场:对明显资料不全或前后矛盾的申请材料仍予通过,未严格审查借款用途真实性,超授权审批或逆程序审批。

贷后检查缺失:不跟踪资金实际去向(资金被挪用至楼市、股市或民间借贷未发现),借款人经营恶化未及时预警并采取保全措施,"重贷轻管"。

社会危害

• 银行形成大量不良贷款,侵蚀资本金和利润,严重时威胁银行自身偿付能力。

骗贷、虚假贸易背景融资滋生,助长金融欺诈链条。

• 资金违规绕道流入限制性领域(如股市、"两高一剩"),干扰宏观调控。

 

2.向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项目发放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通常用于项目建设,监管要求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合法审批、资本金足额到位等。

• 向未获立项/环评/用地审批的项目放贷,或向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类产业(如违规"两高一剩"项目)提供融资。

•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足或虚假到位(用贷款资金、过桥资金充当资本金)仍予放款。

- 贷款被挪用——固贷资金被抽走去投其他项目、补流或被股东占用,项目本身后续烂尾。

• 化整为零拆分放款以规避大额授信审批权限。

 社会危害

• 催生半拉子工程/烂尾项目,浪费信贷资源,引发工程款拖欠和群体性纠纷。

放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向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平台或城投项目放贷)。

• 一旦项目失败,巨额不良贷款冲击银行资产质量,甚至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

 

3.对普通储户的影响与警示


  贷款违规问题对普通储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存在存款安全的隐忧。银行在大规模违规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容易形成大量坏账,进而侵蚀银行资本。如果问题严重,中小银行可能出现流动性紧张,导致储户取款受限。虽然我国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对单个储户在同一家投保机构的存款本息最高保障50万元,但对于超出该限额的资金,储户仍可能面临一定风险。

  其次,违规行为会导致金融服务收紧。被监管部门处罚后,银行为弥补管理漏洞,通常会提高信贷审核标准,这意味着普通居民申请房贷、消费贷、经营贷时,可能遇到审核更严格、周期更长、可贷额度降低等情况。

  第三,存在“被贷款”或征信受损的风险。如果银行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可能出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贷款的情况,导致无辜储户背负债务,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而维权过程往往耗时耗力。

  最后,银行信誉下降及理财产品风险也会波及储户。违规频发的银行可能被评级机构下调信用等级,若储户持有该行发行的非保本理财或私募产品,其价值可能因银行经营恶化而受到影响。


4.给普通储户的警示


  (一)选行看合规:留意银行是否频繁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放贷"被监管处罚——屡罚不改说明内控薄弱,尽量优先选择大型银行或合规记录较好的机构存放大额资金。

  (二)保护个人信息: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勿外借,定期查个人征信(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现莫名贷款立即投诉并要求撤销。

  (三)理解审贷变严:若遇贷款审批变慢变严,往往是银行在为过往风控漏洞补课,不必过度焦虑。

  (四)善用存款保险:超过50万元的大额资金可考虑分散存入不同投保机构,降低单一机构风险暴露。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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