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法”:中级法院向市政府下“最后通牒”!若拒不执行,将对市长每日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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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法”:中级法院向市政府下“最后通牒”!若拒不执行,将对市长每日罚款50元
    2026-01-18    浏览量:5221

▲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方周末记者 翟星理 / 摄)


开篇:朔州的风与一张预处罚通知书

  2026年1月17日,山西朔州市市府街上,零下10摄氏度的风裹着煤烟味。投资人孙晓东站在台阶外,搓着冻红的手问空气:   

“朔州市政府到底什么时候能执行省高院的裁定?”

  这一问,问了二十年。

  二十年前,他拍下开发区35亩“完全未开发的处女地”,准备建酒店与停车场。规划批了,施工动了,却在2006年被政府一句“换块地搞绿化”打断。地换了——政府盖起了办公楼,原址成了停车场与绿地。置换的承诺却像断了线的风筝,飘了九年、十年、二十年,依旧没落地。

  法律终于出手。忻州中院向朔州市政府下达预处罚通知书:若拒不执行,将对市长吴秀玲每日罚款50元,并将市政府列入失信名单。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人们惊觉:连法院推进执行都如此艰难,普通百姓的维权路,岂不是更难?


一、土地置换的游戏:从“处女地”到“停车场”

  2003年,朔州建市刚15年,煤炭正旺,城里连一家高档酒店都没有。溢源居公司拍下开发区农场里的35亩地,按设计规范刚好能做酒店与停车场。

一切顺风顺水,直到2006年。

“国土局、劳动局、社保局要盖新办公楼,想‘换块地搞绿化’。”

  溢源居同意了。但“换地”的承诺,像一根断了的弦。政府占了地,盖起了办公楼——如今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人社局都在此办公;原35亩地,变成停车场与绿地。

  2010年,政府拿出置换方案:梁郡路西侧留45亩“等价不等量置换”。2015年又称“种种原因没解决”,又提新方案。可新方案呢?

“从案材料看,政府没给处理意见。”

九年过去,股东们坐不住了。

“正常开发的话,酒店2008年就能开业。”

结果颗粒无收,市场却被对手挤满。


二、从“民告官”到“官躲官”:法律的硬与权力的软

2020年,副市长武跃飞、规划局长句志强劝溢源居:

“起诉吧,政府协调师出无名。”

这句话,推着溢源居走上法庭。

忻州中院一审认定:政府占地未走收回程序,也未补救,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判60天内重新处理。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强调:

“不仅要公平补偿,还要合理补偿实际损失。”

讽刺的是,诉讼进行时,政府干了件“骚操作”——把2010年承诺置换的45亩地卖了。挂牌时间是2020年10月11日——溢源居起诉朔州市政府的第二天。成交时间11月10日。

“一审还没开庭,置换文件就被‘撕毁’了。”

二审后谈判转向经济补偿。政府招标评估9884.5万;法院摇号重评8961.33万。孙晓东以为“这下有戏了”。

没戏。


三、斗法的升级:预处罚、复函警告、执行异议

2024年10月,忻州中院致函朔州市政府:履行判决。  
没动静。

11月5日,预处罚通知书来了: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列失信名单。”

9天后,更狠的来了——给市长吴秀玲的预处罚通知:

“每日罚款50元,10日内不履责就正式处罚。”

政府慌了,申请延期三个月。

但“拖”字诀仍在继续。2024年11月21日,政府复函忻州中院,句句扎心:

“扎实推进程序,不存在不作为”“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需审慎处理”。

政府还翻旧账:2003年买地3.38万/亩,低于当年基准地价(7.9-13.9万/亩);现在评估价256.27万/亩,“远超朔州历史最高199.22万/亩”。

一位跟踪此事的干部说:

“还是通过关系,和领导见个面,给领导把心结打开了。”

至于哪位领导、什么心结?拒绝解释。


四、最后通牒与培训式拖延

2025年9月,忻州中院急了:

“案件执行一年九个月,政府承诺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没进展!”

中院发函:这是最后通牒,一次性彻底解决。

政府的回应很“官方”:

“市长及分管副市长在北京培训学习,待学习结束研究。”

培训,成了最好的挡箭牌。

检察院发检察建议:执行超限,赶紧采取措施。市长吴秀玲批示:

“保障企业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但两条路堵死了——换地“没谈清楚”,补偿被认定“国有资产流失”。

“解决问题的两条路是不是都堵死了?”诉讼代理人问。

2025年11月,政府再提执行异议:

“法院越权替行政机关做决定”“执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听证会上,溢源居表态实在:

“经济补偿也行,土地置换也行,只要求尽快解决。”

政府代表尚兴阳说:

“财政困难,置换没谈拢。”


五、时代的注脚:当“新官不理旧账”遇上“清理拖欠”

202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喊出**“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发改委说:

“改进营商环境最大动作,是清理政府欠款。”

孙晓东又寄了一摞材料。

二十年的拉锯,像一面镜子:照见地方治理的“拖字诀”,照见“新官不理旧账”的积弊,也照见法律与权力的掰手腕——当法院下“最后通牒”,当政府搬出“国有资产流失”,当“培训”成为拖延借口,我们终于看清:

所谓“历史遗留问题”,不过是“当下不愿解决的问题”。


六、法律视角:公权力失信的成因与破局

1. 成因剖析

  • 权力惯性:政府手握规划、土地、财政大权,常以“公共利益”“国有资产”为由延缓或拒绝履约。

  • 任期更替:朔州9任市长更迭,每任重启流程,导致承诺悬空。
  • 规避问责:用“培训”“调研”“审慎研究”作缓冲,拖延至舆论降温。
  • 评估博弈:政府不认可己方招标评估,又质疑法院摇号评估,制造执行障碍。

2. 法律困境

  • 行政与司法边界模糊:政府称法院“越权替行政机关作决定”,实则回避自身履约责任。
  • 执行异议滥用:以程序性理由阻却实体履行,消耗司法权威。
  • 信用惩戒乏力:对政府失信的罚款额度低(每日50元),失信名单威慑不足。

3. 破局路径(借鉴外地案例)

  • 专项化债与台账管理:如山西“两不一欠”机制,将政府欠款纳入统一清理,防止踢皮球。
  • 提高失信成本:对政府失信适用更高额罚款、限制融资与项目审批。
  • 强化人大监督:人大可就重大政府履约案件开展质询,形成政治压力。
  • 引入第三方调解与仲裁:减少行政干预,提升谈判效率。
  • 公众与媒体监督:持续曝光典型案例,倒逼政府守约。

案例链接:某省曾对拖欠民企账款的县级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并公开通报,三个月内清偿率提升至87%。这说明,当监督与问责并行,政府信用可迅速修复。


七、给政府的思考:信用是最硬的资产

一个政府若不讲信用,会怎样?

  • 投资者望而却步,资本外流。
  • 本地企业生存艰难,创新乏力。

  • 百姓维权无门,社会矛盾累积。

吴晓波曾说:

“商业文明的本质是信用文明。”

对政府而言,信用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

当法院向市长下“最后通牒”,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起土地纠纷,更是公权力自我纠偏的艰难起步。它提醒所有地方政府:

法律的长臂,终会伸向每一个逃避责任的角落。


八、结语:为百姓维权点亮法治灯塔

朔州的风还在吹。孙晓东的酒店梦,还在等一个答案。

但忻州中院的行动,已在全国投下一枚信号弹:
法治的进步,不在于纸上的条文,而在于每一次对权力的硬约束。

百姓维权之路虽难,但只要法律不退场,监督不缺位,信用不破产,希望的灯就不会熄灭。

  • 拖延,是权力的慢性毒药;履约,是政府最好的名片。
  • 当法院罚市长每日50元,我们看见的不只是罚款,而是法治对权力的丈量。
  • 公权力的信用,不能靠良心维系,要靠制度锁死。


素材来源:南方周末,转载自: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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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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