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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公安厅领导被双开:实施家暴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2021-11-06    浏览量:43986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落马公安厅领导被双开:实施家暴

  中国经济报道11月6日讯 11月5日晚,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6连发,通报对6名落马官员的处分决定。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发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局长、自治区公安厅一级警务专员杨俊山,因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背离家庭美德实施家暴等问题,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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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俊山曾用名杨峻山,1964年11月出生,内蒙古敖汉旗人,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杨俊山早年曾在三北防护林工作站做助理工程师,1996年起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工作,历任政工室主任、副局长、局长、督察长,2020年10月任自治区公安厅一级警务专员。今年8月9日官宣被查。

  在对其审查调查中,自治区纪委监委发现,杨俊山除存在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还背离家庭美德,实施家暴。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俊山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背离家庭美德属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除杨俊山外,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还同时公布另外几人的处分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俊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汉武被开除党籍;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广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辽市委原巡视员王治安被开除党籍;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钱永喜被开除党籍。

延伸阅读

  内蒙古高院三厅官接连落马:一个退休后投案 一个履新后被查

  1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布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59岁的布和,1962年10月出生,是内蒙古自治区本土培养的内蒙古族司法干部,他在自治区检察系统任职长达31年,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7年底,布和出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职近4年,还有一年就要退休之际,落马了。

  布和是近一个月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落马的第三名厅官。 布和落马当日下午,内蒙古高院召开党组会议,要求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惩治震慑、教育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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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和。资料图

曾是内蒙古最年轻的基层院检察长

  从内蒙古大学毕业后,布和入职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从书记员、助检员一步步干起,历任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民行处处长。2000年3月,37岁的他获任托克托县检察院检察长,是当年内蒙古自治区最年轻的基层院检察长。

  据检察日报报道,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任职的6年时间,他带出了一个过硬的“先进检察院”,也把自己锤炼成了一名优秀检察官。

  刚到托克托县检察院时,当时窘况令布和难忘,办公用房紧张,两三个科室挤在一起办公,每个办公室里挤满了陈旧、简陋的办公桌椅。全院仅有一部外线电话,一台办案用车和一台286老式计算机,不仅没有“一分钱”的账上资金,相反历年来欠下的外债就达80多万元。

  在布和任内,院里扩建了检察业务办公楼,新建了干警文化活动中心,建成全市首家计算机局域网。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审讯监控系统等基础设施和科技强检都实现了大跨步。此外,该院查办了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张某偷税、县地税局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县城建局原局长王某受贿、县某金融部门主任刘某受贿、县计委原副主任云某贪污案等7起职务犯罪大案。托克托县检察院先后获得“五好”检察院、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等荣誉,全院干警中有46人(次)获得各级奖励。

  布和不久就调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依旧获誉颇多,办公室各项工作多次受到各级表彰和奖励,2008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2012年5月,布和调任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跻身副厅级。任职5年后,2017年底,布和出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走上正厅级岗位。

  刚满59岁的布和,仕途在11月4日戛然而止。荣誉是对他曾经的奋斗历程的认可,而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则意味着,他仕途的后半段,违背了初心使命,在荣誉面前迷失了自我,成了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三名厅官接连落马

  布和是近一个月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落马的第三名厅官。

  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范俊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范俊峰在内蒙古高院工作多年,曾任刑三庭副庭长、办公室副主任、刑一庭庭长,2017年底调任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一个月后当选院长。

  今年9月7日下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部大会,会上宣布免去范俊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今年11月2日,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范俊峰辞去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这意味着,范俊峰刚刚调离包头中院,履新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就被查了。

  10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金柱(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金柱曾任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3年5月获任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副院长。布和2017年底调任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与金柱共事。金柱后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参事,今年3月退休。7个月后,他主动投案。

深挖“关系网”“保护伞”顽瘴痼疾和腐败问题

  内蒙古高院三名厅官接连落马之际,正处于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的攻坚阶段。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9月份,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四督导组进驻内蒙古,对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督导工作。9月6日,中央第四督导组与自治区党委在呼和浩特举行的见面沟通会和工作汇报会上,中央第四督导组组长、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支树平指出,查纠整改环节是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中心环节,问题查纠深不深入、整改彻不彻底,直接决定着教育整顿的成效,中央督导组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进驻,就是要抓住关键环节开展督导。

  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召开全区法院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工作推进会指出,要将扫黑除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机构不撤、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要重点关注“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的案件以及新增的涉黑恶案件,深挖“关系网”“保护伞”顽瘴痼疾和腐败问题,确保查深查透。

  布和落马当日下午,内蒙古高院召开党组会议,坚决拥护对布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会议指出,布和被立案审查调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在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中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力推动政法领域政治生态优化好转的坚定决心。会议要求,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惩治震慑、教育警醒作用。

  会议强调,高院党组要敢于主动检视自身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好方向、加快进度,以更大力度推进教育整顿,履行好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责任,确保教育整顿取得扎实成效,推动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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